2009/02/28

谁应该为中国索宝“兵败巴黎”负责?

在全球华人的关注下,2月25日巴黎当地时间晚上19点,一百多年前被英法联军抢劫的中国两件宝贵文物“兔首鼠首”被匿名买家拍走。至此中方长达半年多的努力付之东流,两件文物何时再出现于世人面前甚至永远消失成了未知数。两件文物的归属虽然暂时的尘埃落定,然而疑问却仍然萦绕不去?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场前所未有的抢救活动以完败收场?


毫无疑问,第一个根本性原因是我们在西方制订的规则下与之进行博弈,其失败的命运在行动之初就已注定。就如同擂台相较,对方先规定你不准用手,用脚,早已废掉你的武功一样。西方1995年制定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在规定有追讨文物的权利的同时又规定了五十年的追溯期(到1945年二战结束时)。实是西方在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通过武力等手段去掠夺文物,于是就变换手法靠制订公约来保护已经掠夺到的文物。尽管如此,规则制订者仍不罢休,还进而规定这个条约仅在缔约国之间生效。但是拥有他国文物最多的英国和美国都拒绝加入,法国虽然加入了但国民议会一直没有批准。再一次证明了这样一个结论:一百多年来国际社会所制订的一切游戏规则都是由西方主导的,都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因此要想按照他们的规则来要回中国的文物是不可能的。这也为什么中国政府无法充当原告的主要原因,从而造成巴黎法院轻易以原告主体不具资格为由驳回上述。


第二个原因则是以刘洋律师为代表的“索宝律师团”爱国热情有余,有效行动不足。具体说来,有四大明显硬伤。一是选择原告主体严重失误。注册在香港的“爱新觉罗宗社团”是根本没有起诉资格的。这属于最基本的法律常识。这也是为什么最后几天临时换成注册在法国的“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浪费了大量宝贵时间。二是没有提交起诉书。长达几个月期间连最起码一件事都没有做到。而佳士德拍卖行面对外界质疑,回答就是没有收到任何起诉书,因此拍卖照常进行。三是没有及时和在法国的华人律师同行联系,造成旅华律师任晓红在极其仓促的情况下,在最后一分钟向巴黎法院提交了一份被称为“最烂”的材料。四是刘洋律师公开声称这两件文物是不动产,根据法国的法律,不动产官司是要按中国的法律执行,并信心满满的说对诉讼抱有信心。这都不是一个专业律师所应该表现出来的水准。特别是在面对极其成熟、老练西方对手,更是应该要吸取的教训。


第三个原因,则是法国的新闻自由。在这场中法之间高度关注的公共事件,法国媒体表现出少有的低调甚至是“漠视”。直到拍卖结束后,法国第一大报《世界报》才发了一篇评论。整个评论的基调是在经济危机的情况下,这场拍卖达到了空前的纪录,标志着法国重回世界艺术市场中心。只是在最后,这样表述中法之间的争议:“中国官方已经毫无作用的宣称这些文物是北京颐和园黄道喷泉的组成部分。是1860年鸦片战争中被西方军队偷来的。”短短的两句话,却充满了三处令人难以置信之语:一是明指中国政府的呼吁是无意义的。二是身为在全球有影响力的大报,居然不知道颐和园和圆明园之分。三是回避历史,仅仅是含糊指出被西方的军队"偷"来的。仿佛这是他国行为,和法国无关。也难怪法国百姓对历史如此无知,也难怪东西方总是鸡同鸭讲,总是“误读”。也难怪佳士德可以堂而皇之毫无压力的公然继续拍卖。另外一件则是和在巴黎的中国媒体有关。从23日至25日,巴黎大王宫一直在进行拍卖活动,所有竞拍活动参观者都可以带包,带相机,也可以随便照相。当天下午的拍卖, 一般参观者还是能带包和相机,也可照相。可是,唯独绝对要求中国记者存包和相机,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驻法记者最后只能空手站在观 众席上。当中青报记者向场内的佳士得新闻官询问是否可以申请一个采访证时,这位高度紧张的女新闻官丧失了冷静,她直接对记者说:“你没有报道的权利。”当记者问她:“我没有采访证,可以理解你们禁止我拍照,但是为什么我没有报道的权利呢?”这位新闻官难以应答,只是问记者为什么要“攻击”她。这就是诞生了《人权宣言》的今日法国,这就是西方的新闻自由!


第四个原因则是应该由《南方周末》这份在中国相当独特的报纸来负。尽管这个责任是相当的间接。创办于二十年前的《南方周末》由于其针砭时弊、为人民代言而一度是中国媒体的一面旗帜。然而,最近几年,《南方周末》明显与民意脱节,遇到越来越多读者的质疑和抛弃。直至发生四川地震时,大学生自发在校园里焚烧《南方周末》事件。而《南方周末》被抛弃的原因,在其有关中国文物拍卖的报道中可以找到原因。在这期(2月26日)的报道中,通过采访旅华华人律师任晓红,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展现了这场拍卖事件。文章大量而又翔实的展现的是如下的内容:二三十名抗议的留学生的势单力薄、法庭上中国人表现的出奇的冷清、法庭上站着没有一个是中国籍、庭审大庭没有响过一个中国人的声音、任晓红律师最后一刻接手案子、在最后一分钟递交法庭。并通过任晓红的陈述将刘洋律师的失误详尽展现,并配以法方法官的评价:“不是想诉讼,是捣乱来了”。当然《南方周末》也没有略过这个原告实体“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详细介绍了这是一个仅有三个人、连电话、地址都没有的信箱公司。最后还引用一名留学生愤怒的话:“他们早干嘛去了!”


当然,《南方周末》也谈到了95年哪部公约,也谈到了五十年追溯期,甚至还谈到了许多产生了普世价值(这是《南方周末》最为津津乐道的话题)的发达国家都没有加入。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南方周末》没有解释为什么以及背后的实质。


最后需要补充的是,我和任晓红在法国一直是朋友,在她大学就读时就多有往来。她的律师事务所开张之前以及开张之日,我都参与期间。而且在巴黎的各项活动中,我们也是时常见面。可以说,我对任晓红是非常的了解。尽管她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但她自己也多次对我讲,对时事不感兴趣。因此,面对《南方周末》这样经验丰富的记者,只能是就法律谈法律,而无法从专业以外的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实际上谁都明白,这根本不是一个法律问题。难道《南方周末》不明白吗?在这篇报道中,《南方周末》还提到《欧洲时报》和中国人民大学欧洲联谊会联合举办的座谈会,令人遗憾的是,也仅仅是转用了从法律角度阐述的内容。而本人做为这次讨论会的特邀嘉宾,重点从法律之外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却丝毫进入不了《南方周末》的视野。另外,《欧洲时报》对此事共做过三次专项评论。一是以报社名义,二是对这次座谈会的发言报道。三是我本人的评论《中国文物巴黎拍卖的背后》。这三个评论,我直接参与的有两个,从法律以外的分析是十分的鲜明。《南方周末》应该不会不知道。然而,视而不见是何原因呢?至于进入拍卖会场的中国记者被迫放弃照相机事件,最后只能空手站在观众席上,同样没有进入《南方周末》的视野,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南方周末》和法国媒体异曲同工的表现,让它负些间接责任应该不为过吧?


这次,中国律师“兵败巴黎”,代价可谓不菲。然而,它却使我们明白了,在国家利益仍是国际间博弈的核心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仍然陷在西方的价值观、规则和话语权之中,其博弈的最终结果将是“兔首鼠首”的命运。这也许是此次声势浩大的海外索宝行动最有价值的收获。


作者:宋鲁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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